貯放在蘭嶼的低階核廢料遲未遷移,台電去年提出低放射性核廢最終處置場址計畫,但遭經濟部「打槍」,要求重新補交報告,否則原能會將開罰1000萬元。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貯放在蘭嶼的低階核廢料遲未遷移,台電去年提出低放射性核廢最終處置場址計畫,但遭經濟部「打槍」,要求重新補交報告,否則原能會將開罰1000萬元。不過,台電迄今尚未補交報告,1000萬元罰鍰也不了了之。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說,台電是刻意推延時程,經濟部應更積極介入。蘭嶼低階核廢料原定去年3月底前,台電須依「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」提出最終處置場址,但是跳票。原能會去年5月對台電開出三級違規處分,去年8月再對台電開罰1000萬元,並要求台電將蘭嶼低階核廢料遷場計畫,與低階核廢最終處置「脫鉤」,去年底前須提計畫,否則將再開罰1000萬元。台電雖然在去年9月提出「放射性最終處置應變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」,但10月遭經濟部「打槍」,退回報告;經濟部要求台電要再補正報告,約需2個月完成。據了解,去年8月的1000萬罰鍰,台電已在去年11月底繳納,但同時提出訴願案,目前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尚未做成訴願決定。台電原訂去年底要補交的報告,迄今還沒繳交,原能會要再開罰的1000萬元,也沒有下落。檢視台電被退回的研究報告,針對集中式貯存場最終處置設施的計畫時程,僅說因選址階段的公民參與及凝聚社會共識時間仍是未知數,只能採「機動彈性」規劃;選址階段時間暫定為整體計畫的第N年,而計畫完成則要N+16年,完成時間十分模糊。研究報告也指出,若此計畫最後決定無推動的必要性,「將回歸在各電廠中興建核廢貯存場」,進行中期貯存。但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去年底已強調,堅決反對核廢料運回核一、二廠;蘭嶼核廢料去處仍是未知數。徐永明表示,台電長期以來透過發放回饋金,安撫民怨,但無法真正解決問題。他呼籲台電不要逃避,經濟部與原能會不能只是被動審查,應更積極處理,立院開議後,他也會要求行政院長林全表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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